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雷景祺等与私营益发合公司善后清理处因请求发给1947年工资补贴和解雇金发生争执一案怎样处理问题的解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1:27:25  浏览:8726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雷景祺等与私营益发合公司善后清理处因请求发给1947年工资补贴和解雇金发生争执一案怎样处理问题的解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雷景祺等与私营益发合公司善后清理处因请求发给1947年工资补贴和解雇金发生争执一案怎样处理问题的解
最高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1950年11月16日经前政务院批准公布施行的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第二、三、六、七条之精神,各企业内如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应先经劳动部门仲裁后,当事人一方仍不服时,方得向法院提起控诉。但从你院向吉林省劳动局联系研究的材料看,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本案并没有经过劳动部门仲裁,这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有所违背。因此,应由你院撤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移交当地劳动部门先予仲裁解决。



1955年11月21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教体艺厅(2001)2号



春季开学后,随着天气的逐渐变暖,学校内容易发生学生传染病的感染,为了减少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特对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要有专人分管学校卫生工作(包括传染病预防),要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
2、普通高等学校在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包括传染病预防等),要把食堂卫生、环境卫生、宿舍卫生的管理等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及后勤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并制定出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与措施;要配备专人进行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学校校医院要积极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学校教学区和生活区指导卫生工作,并协助卫生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
3、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后要组织学生对学校的环境尤其是教学区、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蚊、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
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经常开窗通气,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学校要切实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要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应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要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主动配合卫生、公安、工商管理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工作,坚决制止无照、无证商贩在校内、校门附近设点摆摊出售食品。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传染病流行的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等事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事件或疫情应及时报告我部。


2001年2月26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增加部分职业学校参加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增加部分职业学校参加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


2004-11-15



教职成厅[2004]2号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03]5号)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推动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进行,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现决定再增加北京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等73所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等四个专业领域的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请你们组织这些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实施相关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承担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职业学校补充名单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24所)

  北京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北京二轻工业学校

  太原市商贸经济职业中专学校

  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华北机电学校

  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

  上海电子工业学校

  上海大众工业学校

  上海竖河职业技术学校

  上海工商外国语学校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项城市中等职业学校

  武汉市仪表电子学校

  湛江机电学校

  清远市第一职业学校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

  广西玉林机电工程学校

  渭南工业学校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陕西省理工学校

  西安市工业学校

  西安航天工业学校

  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

  铜川市职业中专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21所)

  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

  北京市财经学校

  山西省贸易学校

  山西省供销学校

  山西省财政会计学校

  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

  大同市第一职业中学

  郑州工业贸易学校

  新县职业高级中学

  湖北信息工程学校

  广东省惠州商业学校

  广东省财政学校

  云南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

  云南省商务信息工程学校

  昆明铁路机械学校

  陕西省商业学校

  陕西澄城县职业中专

  陕西省银行学校

  陕西省经贸学校

  汉中市第一职业中专

  西安实验职业中专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18所)

  北京市汽车维修工程学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太原市汽车技术职业学校

  晋城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阳泉市交通职业中专学校

  吉林航空工程学校

  吉林机电工程学校

  中铁十三局职业技术学校

  延吉市职业高中

  山东德州汽车摩托车专修学院

  河南省工业学校

  湖北十堰市技术工程学校

  珠海市第三中等职业学校

  阳江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昆明安宁市职业高级中学

  昆明市盘龙区职业高级中学

  眉县职教中心

  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

  护理专业领域:(10所)

  北京卫生学校

  惠州卫生学校

  茂名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云南省保山市卫生学校

  云南省大理州卫生学校

  安康市卫生学校

  商洛市卫生学校

  汉中市卫生学校

  西安市卫生学校

  大连铁路卫生学校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