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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6 13:10:29  浏览:981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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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是为了适应社会对电子商务专门人才的需要,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根据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制定。该计划起着统一考试标准的作用,各门课程考试(考核)均实行全
国统一命题,凡开考该专业的地区,应按照执行。
二、为适应社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不同需求,全国考委与有关行业部门合作在电子商务专业中推行非学历的职业证书制度,组织有关专家设计了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考试方案,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另文通知。
三、电子商务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推荐自学用书、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实践性课程的组织实施要求由全国考委公布。
各地在执行该计划中如有问题,请报告我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是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指导下,为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考试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结合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的特点,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教育部颁布实施。
二、学历层次和学业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为专科学历,其学业标准是,掌握电子商务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电子商务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考虑到电子商务专业的特殊要求,专科层次强调技能要求和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根据上述学历层次和学业标准,专
科层次共设置16门课程,73学分,其中,网上作业占16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6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学分累计达到73学分的考生,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各省级考委和主考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三、专业培养目标和自学考核要求
本专业要求考生在政治思想上,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使考生能够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机构、网站、企业从事电子商务实际工作。
本专业的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获得本课程的相应学分。
不含网上作业要求的课程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含有网上作业要求的课程考核包括笔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上机考试实行等级分制,其中等级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等。笔试和上机考试分别进行。考生在参加笔试或上机考试之前,必须先完成规定的网上作业要求。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上机
考试成绩在及格以上,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若考生只通过笔试或上机考试中的一项,则须在该项考试通过后的两年内取得另一项考试的合格成绩,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若考生不能在两年内取得该门课程笔试和上机考试的合格成绩,则在再次报名参加该门课程
考试时,必须重新完成该门课程规定的网上作业要求,并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笔试和上机考试。
四、考试课程设置、学分及实践环节实施要求
(一)课程设置及学分
-------------------------------------
|序 号|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说 明 |
|---|----|--------------|---|-------|
| 1 |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 |
|---|----|--------------|---|-------|
| 2 |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 | 3 | |
|---|----|--------------|---|-------|
| 3 |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2 | |
|---|----|--------------|---|-------|
| 4 |0888|电子商务英语 | 3 | |
|---|----|--------------|---|-------|
| 5 |0889|经济学(二) | 5 | |
|---|----|--------------|---|-------|
| 6 |0041|基础会计学 | 5 | |
-------------------------------------

-------------------------------------
| 7 |0890|市场营销(三) | 5 | |
|---|----|--------------|---|-------|
| 8 |0891|国际贸易实务(三) | 6 | |
|---|----|--------------|---|-------|
| 9 |0892|商务交流(二) | 4 | |
|---|----|--------------|---|-------|
|10 |0893|市场信息学 | 5 | |
|---|----|--------------|---|-------|
| |0894|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 | 3 | |
|11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895|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实践)| 3 | |
| | | | |不少于36小时|
|---|----|--------------|---|-------|
| |0896|电子商务概论 | 4 | |
|12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897|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 2 | |
| | | | |不少于24小时|
|---|----|--------------|---|-------|
| |0898|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 | 3 | |
|13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899|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实践)| 3 | |
| | | | |不少于36小时|
|---|----|--------------|---|-------|
| |0900|网页设计与制作 | 2 | |
|14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901|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 3 | |
| | | | |不少于36小时|
|---|----|--------------|---|-------|

| |0902|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 2 | |
|15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903|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践) | 3 | |
| | | | |不少于36小时|
|---|----|--------------|---|-------|
| |0904|综合作业 | 2 | |
|16 |----|--------------|---|-------|
| | | | |网上作业时间 |
| |0905|综合作业(实践) | 2 | |
| | | | |不少于24小时|
|--------|--------------------------|
| 合计 | 73学分 |
-------------------------------------
说明:
1、每门课程的学分反映了课程的比重和课程内容的份量,每个学分大致相当于全日制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课程的18学时。
2、各门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核要求由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
3、凡已取得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公共政治课。
4、已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其《经济学》、
《市场营销》和《商务交流》课程的成绩可替代本专业计划中相同名称课程的考试成
绩。
5、本专业代码:020215。
(二)实践性环节实施要求
为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人才实践操作能力的要求,保证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学业标准,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现代远程教育方面的优势,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电子商务专业的特色,部分专业课程设置了一定学分的实践性环节要求。
实践性环节主要采取网上作业的形式。
本专业共有6门专业课程设置了网上作业要求,网上作业学分共计为16学分。每门课程的网上作业学分反映了该门课程网上作业的比重和网上作业内容的份量,每个学分大致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课程的18学时。在网上作业的总学时要求中,网上作业时间应不少于总学时
的三分之二。
考生在完成课程规定的网上作业要求后,应参加并通过相应课程的上机考试,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网上作业的学分。
网上作业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上机考试的考核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相应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全国考办将根据大纲有关规定设计网上作业,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发布,考生应及时完成网上作业。
五、课程说明
(一)公共基础课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同)
2、邓小平理论概论(与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同)
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与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同)
4、电子商务英语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英语,其目的在于使学员掌握英语的基本结构,扩充基础词汇,在此基础上,掌握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专业词汇和表达方法,培养学员具有较强的专业阅读能力和初步的听、说、写、译的能力,使他们能够使用英语进行基本的与电子商务领域有关的交际活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应能够做到:
(1)听懂日常谈话,并能听懂与电子商务相关、句子结构比较简单、基本上没有生词的简短会话、谈话、报道和讲座;
(2)使用英语进行简单的日常对话,能够利用所学的专业词汇进行基本的口头交流;
(3)借助工具书阅读语言难度中等的专业文献;
(4)用英语撰写常见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应用文;
(5)借助工具书把语言难度适中的英语专业文献翻译成汉语。
5、经济学
本课程向考生介绍在现代商务与金融领域里经济学的原理与重要性,其主要内容包括:(1)经济学的性质;(2)微观经济学:市场理论;(3)微观经济学:厂商理论;(4)宏观经济学:国民经济;(5)国际经济学。
在课程结业时,考生应能够做到:
(1)描述经济学的主要问题;
(2)解释市场的概念及其供给和需求规律;
(3)解释弹性概念含义,并进行相关计算;
(4)解释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原因;
(5)计算企业的成本、收入与利润;
(6)说明完全竞争、垄断、不完全竞争与寡头垄断市场的理论;
(7)计算短期与长期均衡点;
(8)描述有关厂商的各种理论;
(9)描述政府对公共部门所采取的微观经济政策;
(10)描述收入循环流程、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与国民收入的概念;
(11)分析总产出、就业与通货膨胀模型;
(12)描述资金、利息率与银行制度的作用;
(13)讨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及其相应的财政、货币和供给政策;
(14)叙述国际贸易理论的要点;
(15)描述国际贸易平衡与现金和资本帐户表示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
(16)以中国为例,分析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有关数据;
(17)讨论汇率制度的不同类型;
(18)讨论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
6、基础会计学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共同课,是一门在市场经济中应用极为广泛的学科。它阐述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包括会计的职能、要素、原则、方法,会计等式,借贷记帐法,借贷记帐法的应用,帐户分类,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核算形式,财产清查
,会计工作的组织等内容。该课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会计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提供的资料不仅是企业内部经济管理的主要的信息来源,而且是投资者、债权人、协作单位极为关心的数据材料,也是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依据。因此,基础会计学不仅是会计专业也是经济管理类其他各专业重要的基础。
(二)专业课
1、市场营销
本课程向考生介绍市场营销在商务管理中的目的和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1)市场营销介绍;(2)市场研究;(3)产品定价与促销;(4)产品销售与分销渠道;(5)消费者行为;(6)顾客管理与售后服务。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解释销售与市场营销的区别;
(2)认识到营销产品与营销服务的区别;
(3)解释市场研究的重要性;
(4)描述与实施一系列市场研究方法;
(5)理解影响决策的一系列因素;
(6)描述与解释产品生命周期;
(7)针对各种商业形势采用广告与定价战略;
(8)描述各种零售方式;
(9)说明存货控制的重要性并叙述存货控制系统的要点;
(10)应用产品分销渠道和储存方法的主要原则;
(11)解释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因素;
(12)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其他有关顾客管理方面的问题。
2、国际贸易实务
本课程提供给考生一个对国际贸易的总体视角和一些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具体细节,其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的背景;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方面;商业计划与国际贸易战略;进出口程序与履约。
通过学习本课程,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国际贸易发生的具体情况;
(2)当不同国家做生意时,应认识到适应商业与市场营销策略及方法的必要性;
(3)描述国际贸易的变化模式;
(4)说明主要贸易国家、贸易集团和地区性贸易集团的发展变化;
(5)贯彻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与技术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6)描述政府在国际贸易与各种贸易团体及协定中的作用;
(7)叙述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方面;
(8)描述出口程序及相关各方的作用。
3、商务交流
本课程目标是使考生掌握、提高在商务与金融活动所必备的交流知识和交流技巧,其主要内容有:(1)交流过程;(2)群体交流;(3)演讲技巧应用;(4)有效的商务文件;(5)视图交流。
通过学习本课程,考生应能够做到:
(1)理解交流的基本原理,充分认识有效的交流在商务和金融活动中的重要性;
(2)利用各种通讯工具与目标听众进行有效交流;
(3)掌握组织和参加会议技巧;
(4)掌握准备报告和其他书面交流材料的专用技术;
(5)掌握演讲技巧、倾听技巧、非语言交流技巧;
(6)运用表格、图形、及视觉辅助设施准备和有效演示统计信息和数据;
(7)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有效的商务交流。
4、市场信息学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1)信息的基本概念,包括信息、信息特征、信息度量、信息的生命期、信息作用、组织中的信息资源等。(2)市场信息,包括市场营销信息、产品信息、调查与分析、促销、客户与服务等。(3)信息处理与信息技术,包括信息的收集、加工、存储、传递
、使用、信息处理设备、信息组织、信息编码技术等。(4)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系统概念、类型、作用。(5)信息资源的开发,包括调查、分析、开发、管理等。(6)应用与发展,包括信息的深层开发、市场信息与知识管理、知识发现等。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做到:
(1)掌握信息的概念,理解信息的基本特征、信息度量方法、信息的价值和作用,了解信息的生命期,掌握主要市场信息的特征和类型,理解市场信息的作用和特点;
(2)掌握信息处理诸方面的内容,理解信息处理设备的特点和功能,了解主要设备的结构,理解信息的编码技术,理解不同信息系统的功能与作用;
(3)掌握基本的信息资源开发技术,理解如何运用信息分析和解决市场问题,了解信息的最新技术。
5、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含实践)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课。
作为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支撑技术方面的基础课程,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计算机的起源与发展沿革、计算机系统的体系结构和操作系统等基础知识。第二部分着重介绍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应用。作为信息技术的两大支柱之一,计算机网络技术
是电子商务应用的基本环境,因此本部分为本课程的重点内容。本部分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网络协议、网络操作系统、LAN技术、WAN技术、网络互联设备以及Internet技术的应用(包括电子邮件服务、文件传输服务、WWW技术、企业内部网技术
等)。最后,本课程还将向考生介绍若干组网实例。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计算机系统的基本结构;
(2)了解当前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发展的总体脉络;
(3)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基本原理,初步具备运用LAN技术、WWW技术、企业内部网技术进行组网的能力。
6、电子商务概论(含实践)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课,是以后各门专业课的基础。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电子商务概论,包括电子商务的概念、形成与发展,应用范围、方式和模式等;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包括基本网络结构、各种协议、互联网主要应用、WWW标注语言、WWW客户机/服务器结构及通讯、连入互联网的各种方法;电子商务的软件和工具,包括
WWW服务器及其基本功能、典型的WWW服务器软件、电子商务软件的基本功能,以及主机托管、小型电子商务网站软件包、中大型电子商务网站软件包和大型的企业级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比较;电子商务的安全威胁和安全措施,包括安全术语,对客户机、WWW服务器和电子商务服务
器的安全威胁及措施,安全协议、加密和认证的作用;电子结算系统,包括电子现金、电子支票、信用卡与借记卡、智能卡、电子钱包等;在线零售,包括其推动因素、类型、模式、前提和优势以及适合网上销售的商品品种;网络营销,包括网络营销环境、网站建设步骤、网上市场调查的
方法、主动的外向营销以及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供应链管理,包括基本原理、推式供应链与拉式供应链的主要区别以及企业的供应链应用;顾客关系管理,包括在线销售自动化、在线顾客服务与支持、市场信息管理和营销管理以及技术对顾客关系管理的支持;网络时代的制造,包
括借助网络技术实现后勤和制造系统的一体化及EDI技术的作用;网络财务;知识管理;以及实施电子商务的商业计划。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识记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
(2)领会不同概念和应用的关系与区别;
(3)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释常见的电子商务应用。
7、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含实践)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课。
本课程是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和《网页设计与制作》课程的基础上开设的。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是当前信息技术的热门领域。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互联网基础技术、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网络安全以及互联网应用软件工具等。在互联网软件
设计技术方面,将重点介绍国际上最先进的互联网程序设计技术,例如CGI程序设计、ASP程序设计、JAVA语言的互联网设计技术等。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当前流行的互联网程序设计技术;
(2)掌握多种互联网应用软件设计工具;
(3)初步具备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软件开发的水平。
8、网页设计与制作(含实践)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课。
本课程是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开设的,主要介绍网页设计技术。网页在电子商务应用中起着标识和宣传的重要作用,是信息展示的重要渠道,是保证电子商务应用成功的基础。本课程将对目前多种网页设计工具的优缺点进行全面考虑、衡量和综合比较。本课程主
要包括以下内容:网络基本概念、创作网页的基本技术和工具、超级链接技术、表格技术、网页中的多媒体技术、组件技术、表单技术、框架技术、网页样式技术、网页视图技术、站点管理和发布技术、网页数据库技术等。此外,考虑到网站运营中的具体需要,本课程还将介绍广告设计中
的版面设计、美术设计等内容。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当前主要网页设计工具的异同;
(2)掌握一至两种网页设计工具;
(3)熟练运用多种网页设计技术进行网页设计与制作。
9、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含实践)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专业课程。
本课程是在电子商务专业(专科)专业基础课和其他专业课的基础上开设的。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1)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与维护案例,主要介绍不同网站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域名选择、运行效果等。(2)电子商务网站设计案例,主要介绍不同网站的设计思路、特色与突破点
。(3)电子商务B2C案例,主要介绍在B2C营销过程中突出网站及其营销方法和手段;包括软件、图书、百货等。(4)电子商务B2B案例,主要介绍在B2C营销过程中突出网站及其营销方法和手段。(5)电子商务服务业案例,主要介绍在服务业中突出网站及其营销方法和手
段;包括银行、证券、拍卖、旅游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对上述五个方面电子商务中的典型案例有深入的了解;
(2)能够借鉴先进网站运作经验,形成具有创新理念的电子商务运作思路;
(3)通过学习、模仿和实践,掌握建立和维护电子商务网站的基本技能;
(4)灵活运用电子商务网站总体设计方法和网络营销的基本方法,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独立从事企业网站建设和网络营销;
(5)掌握科学研究中案例的筛选、分析与比较方法。

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考试方案
一、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考试课程
---------------------------------------
|序 号|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备 注 |
|---|---------------|---|-------------|
| 1 |市场营销 | 5 | |
|---|---------------|---|-------------|
|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 | 3 | |
| 2 |---------------|---|-------------|
|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实践) | 3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电子商务概论 | 4 | |
| 3 |---------------|---|-------------|
| |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 2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24小时|
|---|---------------|---|-------------|
| |网页设计与制作 | 2 | |
| 4 |---------------|---|-------------|
| |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 3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 2 | |
| 5 |---------------|---|-------------|
|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践) | 3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合计 | 27学分 |
---------------------------------------

二、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考试课程
-----------------------------------------
|序| |学| |
| | 课 程 名 称 | | 备 注 |
|号| |分| |
|-|-----------------|-|-----------------|
| |电子商务概论 |4| | |
|1|-----------------|-|-------------| |
| |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2|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24小时| |
|-|-----------------|-|-------------|---|
| |网页设计与制作 |2| | |
|2|-----------------|-|-------------| |
| |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3|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3| | |
|3|-----------------|-|-------------| |
|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 | | | |
| | |3|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践) | | | |
|-|-----------------|-|-------------|---|

| |网络营销与策划 |3| | |
|4|-----------------|-|-------------| |
|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2|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24小时| |
|-|-----------------|-|-------------|---|
|5|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 |
|-|-----------------|-|-------------|---|
| |互联网数据库 |3| | |
|6|-----------------|-|-------------| |
|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3|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 |电子商务与金融 |3| | |
|7|-----------------|-|-------------| |
|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3|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3| | |
|8|-----------------|-|-------------| |
|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3|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
|-------------------|-------------------|
| 合计 | 34学分 |
-----------------------------------------
三、课程说明
1、市场营销(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同)
2、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同)
3、电子商务概论(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同)
4、网页设计与制作(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同)
5、电子商务案例分析(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同)
6、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本课程主要介绍网络经济对企业管理的影响和挑战,传统企业的企业管理如何适应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的管理,以及传统企业与网络企业的融合问题。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网络经济对企业管理的影响与挑战;适应网络经济的企业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战略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组织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财务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营销管理,网络经济与企业运作管理;电子商务企业的管理:电子商
务企业与传统企业的区别与联系,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的特征、作用,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营模式,电子商务企业的创新管理;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的融合:传统企业的发展趋势,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趋势。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网络经济时代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2)明确企业管理的基本概念;
(3)掌握企业管理的基本内容。
7、互联网数据库
信息技术的两大支柱是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电子商务的应用,离不开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的支持。数据库技术在电子商务应用中起着数据管理的重要作用。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管理的演变、数据管理的模型、数据库系统构成、关系数据库理论、SQL语言、数据库设计
等。此外,本课程还将向考生介绍当前流行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例如桌面数据库系统Access和大型数据库系统SQL Server,以及数据库连接技术如ODBC技术,Web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之间的通讯技术等。最后,通过介绍数据库应用开发实例,详细说明基于Web
的数据库应用开发过程。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了解数据库的演变过程;
(2)了解数据库的基本原理;
(3)掌握数据库设计方法;
(4)具备运用数据库进行Web应用开发的能力。
8、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电子商务网站的分类、内容;电子商务网站的设计原则、方法;电子商务网站的系统组成结构、配置;建立电子商务网站的相关技术及电子商务网站开发工具简介;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设计;电子商务网站的运营、维护管理;电子商务网站的设计案例及实习等。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掌握电子商务网站的分类、内容、组成、配置及安全、管理等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性的知识;
(2)了解电子商务相关技术及开发工具;
(3)掌握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则、方法和步骤;
(4)通过对电子商务网站设计案例的学习及电子商务网站设计的实习过程,学会如何根据实际需求设计各种类型的网站,初步具备在较高层次上规划、设计各种类型的实用、高效电子商务网站的能力。
9、网络营销与策划
本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课,要求先修《电子商务概论》。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网络营销概论,包括网络营销的定义、特点和发展;网络营销宏观环境分析,包括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和技术环境;网络营销微观环境分析,包括顾客、竞争者、协作者和行业地位分析;在线消费者行为,包括网络消费者心理、购买模式和过程;顾客管
理,认识顾客、顾客沟通及顾客数据库管理;网上调查,包括环境、顾客、竞争者调查;网络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建立营销导向的网站;外向营销;网上产品与定价,包括网上新产品的机会和战略、网上品牌的创建、影响定价的因素及在线定价策略;作为渠道的网络,包括在线渠道的职
能、渠道长度、渠道伙伴的关系及在线零售;网上沟通,包括整合营销沟通和作为媒体的网络;网上关系营销策略,包括建立一对一的顾客关系及支持关系营销的网络策略;网络营销计划,包括制定计划、环境分析、识别对象、设定目标、制定营销策略、行动方案、制定预算和评估计划。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识记网络营销的基本概念;
(2)领会不同概念的关系与区别;
(3)能够应用所学知识开展网络营销活动。
10、电子商务与金融
本课程要求在完成其他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以后进行学习。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之一,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操作性课程。本课程将深入介绍电子商务中的支付结算与金融服务,详细讨论电子商务中资金流动过程、支付方法、金融结算、以及各种金融服务。课程内容主
要包括:电子商务中的资金流,支付问题,电子货币,金融安全认证,安全支付协议,电子商务中的银行结算,电子商务中的金融服务,无线(手机)银行业务,金融法律法规与问题处理等。本课程还将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使学生了解金融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掌握在电子商务应用
中处理资金结算的方法,并能应用到电子商务开发中。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掌握电子商务中资金流的处理过程、常用支付方法、银行结算处理方式;
(2)学会在电子商务中处理资金的方式方法;
(3)为构建电子商务应用系统提供资金结算方法;
(4)学会使用电子商务中的金融服务。
11、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物流的概念、物流的功能与目标、物流与生产及其他流通活动的关系、物流合理化方法、影响电子商务物流系统的因素、电子商务物流系统的建立模式;配送的概念与分类、配送作业方法、配送管理与配送技术;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合理运输方法、运输的组织
与管理;库存控制与仓储管理;商品分类与条形码、商品包装、商品检验;物流设施与设备规划;物流与配送系统的作业流程分析与设计、不同类型企业建立电子商务物流与配送系统的方案分析与设计、物流与配送成本管理等。
通过本课程学习,考生应能够做到:
(1)懂得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的关系;
(2)掌握物流、配送的基本理论和主要业务运作;
(3)具备对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系统进行分析、设计、组织与管理的基本技能。



200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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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
并收取服务费行为的定性研究

张金阳

实名制车票在经过部分车站试行后,2012年1月,全国铁路正式开始实行。车票实行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是否还仍然构成倒卖车票罪,是司法人员首先要研究的问题。
对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要进行定性研究,能否正确界定此行为的性质,至关重要。如果界定正确,就有利于打击倒卖车票的犯罪,保证国家对车票的管理秩序、旅客公平购票的权利、代购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界定错误,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按犯罪处理,会造成错案,侵犯代购人的合法权益;将构成犯罪的行为不按犯罪处理,就会放纵犯罪,造成对犯罪打击不力,导致国家对车票的管理秩序混乱,旅客公平购票的权利受到侵害。
一、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行为与实名制前倒卖车票行为的区别
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行为和实名制前倒卖车票的行为,虽然都是谋取利益的行为,对象都是车票,但是实名制下为他人代购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与传统的倒卖车票的行为存在明显不同。
(一)购票的方式不同
实名制前,不法分子通过传统方式进行排队或者内外勾结大量购买车票。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是通过电话或网络,操作电话、网络订票系统进行代购车票。
(二)针对的对象不同
实名制前,倒卖车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买到车票后卖给谁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知道的。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的对象是特定的,代购到车票后给谁是知道的。
(三)知道车票的对象(购票人)的时间不同
实名制前,倒卖车票的对象(购票人)多数情况下是在买票之后才知道的。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的对象(购票人)在代购车票之前就已经知道。
(四)身份不同
实名制前,倒票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买票,自己是购票人。实名制后,代购人(代办人)是以他人(委托人)的名义进行购票,他人(委托人)是真正的购票人,代购人(代办人)不是购票人。
(五)买卖车票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同
实名制前,当事人是双方,即售票人和购票人(倒票人),与售票人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购票人(倒票人)。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的当事人是三方,即售票人、购票人(委托人)和代购人(代办人),真正与售票人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购票人(委托人),而不是代购人(代办人)。
(六)环节不同
实名制前,倒票人是为卖而买,有两个阶段,一个是倒票人从售票人处购买车票的阶段,一个是买到车票后再卖给不特定购票人的阶段,两个阶段中间有一个转手的环节。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只有一个买票的阶段,即从售票人处,代他人购买车票的阶段,客观方面没有转手的环节,因为从订票开始到旅客从代购人(代办人)手中拿到车票整个过程,这张车票均为特定旅客所有,本身就是购票者的“票”,系特定物,无法实现“转手”,缺乏转手环节。
二、上述不同点对影响认定倒卖车票罪的分析
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行为与实名制前倒卖车票行为有多处不同点,但是经过综合分析,购票方式虽然发生了变化,代购人(代办人)是通过电话或网络,操作电话、网络订票系统进行购买车票,不再进行排队或者内外勾结大量购买车票,但是对认定倒卖车票罪没有大的影响。
在实名制前,倒卖车票的对象(购票人)多数情况下是在买票之后才知道的。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的对象(购票人)在买票之前就已经知道。这一变化对认定倒卖车票罪也没有大的影响。
倒卖车票罪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买到车票后卖给谁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知道的。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的对象是特定的,买到车票后给谁是知道的。这一变化已经不符合倒卖车票罪不特定对象的要求。
实名制前,倒票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买票,自己既是购票人又是卖票人,因为购到车票后要转手卖给他人。实名制后,代购人是以他人(委托人)的名义进行购票,他人(委托人)是真正的购票人,代购人(代办人)不是购票人。这一身份的变化,已经不符合倒卖车票罪倒票人既是购票人又是卖票人的双重身份。
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只有一个买票的阶段,即从售票人处,代他人购买车票的阶段。客观方面没有转手的环节,因为从订票开始到旅客从代购人(代办人)手中拿到车票整个过程,这张车票均为特定旅客所有,本身就是购票者的“票”,系特定物,无法实现“转手”,缺少转手环节。这一“转手”环节的缺失,已经不能将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认定为倒卖行为。因为倒卖车票罪中的倒卖是先购入后出售的行为,是为卖而买。
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双方当事人,即售票人和购票人(倒票人),变成了三方当事人,即售票人、购票人(委托人)和代购人(代办人)。真正与售票人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购票人(委托人),而不是代购人(代办人)。代购人(代办人)此时缺失购票人和卖票人的身份,已经不符合倒卖车票罪中倒票人是为卖而买,既是购票人又是卖票人的条件。
实名制后,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与传统黄牛党倒票行为相比,虽然没有对铁路运输产生大的影响,也没有影响旅客的正常购票和出行,在没有售票点的偏远地区,还受到了大部分旅客的欢迎,应如何评价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是我们急需研究的问题。
三、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行为的不同观点
实名制后,倒票行为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大量囤积客票,加价后卖给不特定的人,变成了为特定的人代购客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目前,对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行为的定性争议较大,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一)构成倒卖车票罪的观点
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构成倒卖车票犯罪。首先,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本身就是变相加价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质还是以营利为目的,以代购的表现形式为借口,借机将车票转卖给特定的旅客。其次,代购人(代办人)在没有铁路部门授权的情况下收取服务费,不仅扰乱了铁路运输市场秩序,也剥夺了旅客公平购票的权利。第三,主观方面同样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第四,客票实名制对认定倒卖车票罪没有影响,为他人代购车票,其本质还是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变相加价谋取利益的行为。犯罪手段和对象的不同不影响倒卖车票罪的认定。
(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观点
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因为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必须具备谋取非法利益的主观故意,客观方面必须具有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因为车票并非一般流通物,铁路对车票实行专营,所以代办车票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而当事人没有取得代购票业务的资格,其代购行为未经过行政许可,因此在缺乏代购资格的前提下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为他人代购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系违法的非法经营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该行为的主客观方面完全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构成非法经营罪。
(三)民事委托代理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观点
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是代购人(代办人)与购票人(旅客)之间的一种民事委托行为,购票人(旅客)通过将身份证交给代购人(代办人),委托其代购车票,并且在事前已将给付的费用事宜谈妥。其给付(加价)的费用不是针对车票的票面金额,而是支付给代购人(代办人)的成本费用和劳务费用,所以代购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民事委托代理行为,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
四、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行为的定性
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本人从事实、法理、国家规定、铁道部规章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经分析研究后,认为此行为不构成倒卖车票罪和非法经营罪,将此行为认定为民事委托代理行为,不构成犯罪较为合适。其理由如下:
(一)不同意倒卖车票罪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倒卖车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倒卖”车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如何理解刑法条文中的“倒卖”二字至关重要,本罪的“倒卖”应是先购入后出售的行为,是为卖而买。倒卖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首先,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行为的代购人(代办人)的身份从表面形式上看是购票人,从实质上看他不是购票人,他既不是购票人也不是卖票人,他只是代购人(代办人)。与铁路售票部分发生买卖车票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身份证名下的购票人,不是代购人(代办人)。其身份不符合倒卖车票罪中要求的既是购票人也是卖票人的条件。其次,代购人(代办人)是为特定的购票人代购车票,不是向不特定的人转手倒卖先购入的车票。为特定的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而收取代购费用(服务费)的行为,不符合倒卖车票罪中要求的倒卖对象必须是不特定人的条件。第三,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缺少转卖环节,从实质上看,购票人自始自终都是身份证名下的人,与铁路售票部门发生买卖车票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身份证名下的人,不是代购人(代办人)。代购人(代办人)不是买卖车票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他不是购票人,所以不存在代购人(代办人)转卖的环节,不符合倒卖车票罪中要求的先购入后出售的条件。
(二)不同意非法经营罪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首先,成立非法经营罪的前提,是违反国家规定,即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没有违反国家规定的,即使在某种意义上属于非法经营,也不得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国家规定,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对购票人、代购人目前没有做出任何限制性的规定。铁道部的规章《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十四条规定:“车票应在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买。”铁道部《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车票由车站或铁路运输企业设立的其他售票处所发售。为了方便旅客,也可委托其他部门代售车票。”这两个规章规定的,也只是对售票方做出的规定,对购票人、代购人没有做出任何限制性的规定。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不仅没有违反国家规定,也没有违反铁道部规章的规定。其次,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自然人或者单位,客观行为是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指的是出卖方而不是买方。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这个民事法律行为中,如果构成非法经营罪,也只能是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售票方,而不能是购票人、代购人,购票人、代购人是不能成为非法经营罪主体的。第三,车票并非一般流通物,铁路运输企业对车票实行专营,铁道部的规章《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车票由车站或铁路运输企业设立的其他售票处所发售或代售所发售。此处的规定,是针对售票方的,车票是不是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与购票人、代购人是没有任何关系的。综上所述,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要件。
(三)同意民事委托代理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理由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成立要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是须有三方当事人,代购人(代办人)受购票人的委托向铁路售票部门购票的行为,符合代理的三方当事人的要件。购票人是委托人,代购人(代办人)是被委托人(代理人),铁路售票部门是第三人。二是须依代理权,代理权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意思表示或者接受意思表示并使其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权限。代购人(代办人)以被代理人(购票人)的名义向铁路售票部门做出购买车票的意思表示,并将购买到的车票交给被代理人(购票人),归其所有。符合代理须依代理权的要件。三是代理的标的须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形成的法律关系必须是民事法律行为。所谓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就是说他所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里的法律是“广义的法律”,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代理人代理的行为必须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必须是合法的行为。如果代理的行为不合法,充其量是民事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关系是不成立的。现在,我们分析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是民事行为还是民事法律行为。铁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十四条规定:“车票应在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买。”铁道部《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车票由车站或铁路运输企业设立的其他售票处所发售。为了方便旅客,也可委托其他部门代售车票。”根据铁道部上述两个规章的规定,车票由车站、售票所、代售所发售,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售。代售所必须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经铁路局审批后发给售票业务代理资格合格证。上述铁道部规章只是对售票方及资格做出了规定和限制,但是对购票方及代购人没有任何限制。代购人为购票人(委托人)购买车票的行为没有违反上述各种法律规定,是合法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符合代理标的必须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为他人代购实名制车票并收取服务费的行为,代购人与购票人(委托人)自愿达成协议,代购人为购票人(委托人)代购车票,负责将车票交给购票人(委托人),购票人(委托人)支付购票费用(车票的票面金额、手续费、代购实际支出的费用、适当的服务费),完全符合民事委托代理的法律要件,是民事委托代理行为,不构成犯罪。

教育部办公厅转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实施教师网联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转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实施教师网联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教师厅[20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代远程教育作为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手段,是大规模、高效益开展教师培训的重要渠道。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作为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成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精神,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实施教师网联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能够重视利用中央电大的办学特色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电大系统在构建我国灵活开放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开展现代远程教师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请你们根据《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指导各地方电大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在推进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各级电大系统教师培训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提高教师教育质量,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

  在实施《意见》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系。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实施教师网联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工作的意见(试行)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实施教师网联计划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工作的意见

(试行)

  为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4号),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电大)在实施教师网联计划、开展教师教育和构建我国教师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工作,是电大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教师网联计划”、开展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电大作为“教师网联”核心成员单位,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在教师网联计划的框架下,紧密配合国家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充分利用电大系统多年来形成的覆盖全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教学网络,重点面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开展教师培训。

  2.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工作,是构建我国灵活开放的教师终身教育体系的需要。电大作为我国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的骨干力量,要在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广大教师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开展终身学习服务,这是电大进一步“扩大开放,向下延伸”的战略需求,对于发展我国远程开放教育同样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电大开展教师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充分利用卫星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发挥系统办学优势,有效整合教育资源,重点面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为广大教师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师远程继续教育模式,在构建教师终身教育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主要任务如下:

  1.开展教师学历教育。改造完善已开办的3个专科专业(教育管理、小学教育、英语教育)、5个本科专业(教育管理、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陆续开出教育技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2010年前,共建成300门多种媒体课程资源,其中录像教材6000学时左右。每年接受20万名以上中小学教师注册学习。

  2.开展教师和校长岗位培训。根据教师专业发展需求,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开设多种内容、多种形式的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培训课程。2010年前,新建以卫星电视课程为主的非学历培训教学资源200种2000学时;开展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新课程学科培训、教师资格认证和再认证课程培训、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等非学历培训。每年培训100万人次以上。

  3.提供教师教育公共服务。整合利用电大和“教师网联”的优质教师教育教学资源,为基层教师教育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教学提供教学资源服务;发挥电大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功能,为“教师网联”和其他教师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师教育提供支持服务。

  三、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贯彻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精神,根据中小学教师的学历提升需要和专业发展需求,加强专业建设,深化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为重点的教学改革,搭建教师教育课程平台。

  1.加强和改进现有教师教育专业,突出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启动和建设新的教师教育专业:2005年启动教育技术课程及专业建设,2006年启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课程及专业建设;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标准,适时启动适应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需要的相关学科教师教育课程及专业建设。

  2.结合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特点,注重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加强课程设计,改革教学内容。以课程为单元,按照通识教育、教育基础理论、学科教育、教育教学技能和教育实践等课程类型,搭建模块化、多层次、多通道、立体化的教师教育课程平台。重点建设教师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教学技能和教育实践等课程。

  3.推进教师教育专业之间的“横向沟通、纵向衔接”。以学分互认和课程互换为核心,实现课程在不同学历层次间的有机衔接,同时注意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相互沟通。

  4.在充分发挥电大系统办学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电大和普通高校之间的专业、课程合作。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师教育标准设置课程和专业,并与“教师网联”相关课程计划进行衔接与协调。

  四、优化课程资源,促进共建共享

  以规范标准、综合利用、强化特色、建设精品为指导思想,重点面向农村中小学教师,积极开发适应电大开展教师教育需要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同时为其他开展教师教育的高校和教育机构提供教学资源服务。

  1.加强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教学媒体以卫星电视教材及VCD/DVD光盘为特色,发挥文字教材、CAI课件和网络等媒体资源的作用,实现多种媒体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

  2.实施精品课程资源计划,提高课程资源质量。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优秀教师担任课程主编主讲,严把质量关,重视课程资源建设各个环节的标准建设和规范落实。2010年前,建成80门(种)精品卫星电视课程,30门(种)精品网络课程。

  3.统筹规划和建设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促进互通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发挥“教师网联(中央电大)教师教育资源研究与开发中心”的作用,协调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工作。教育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建设要同时考虑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需要。

  4.充分利用中国教育电视台教师教育专用频道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基础设施,依托电大“天网地网结合,三级平台互动”的网络教学环境,开通“中央电大教师教育网”,实现卫星电视、计算机网络等多种教学手段的交互功能,为教师在职学习提供学习平台、网络支持和信息及资源服务。

  5.进一步加强电大系统内教师教育教学资源的整合利用,促进全国、省级等区域性“教师网联”成员单位的联合与合作,推进教师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和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五、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探索教学模式创新

  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加强教学全过程的设计、组织、管理、监控和评估,积极探索具有远程开放教育特色的教师教育教学与教学管理模式。

  1.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特点,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优势,调动学员的自主学习积极性,发挥学习小组的作用,积极推进以“导学-自学-助学互动”等方式为特色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重视“教学包”等媒体形式的合理设计与应用,实现从“教”向“导”的转变。

  2.落实教学环节,加强实践教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教育实践教学制度;以课程实践教学为重点,突出“应知应会”,使中小学教师在职进修和本职教学工作相互促进;重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倡中小学教师间的观摩学习,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3.按照教师教育培养目标,积极推进教师教育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建立和完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侧重考核学生的知识运用和综合分析能力;在考核中逐渐加大形成性考核比例,适当采取表现性评价方式,如论文式试题、学习记录袋、调查报告等;探索开放的考试机制,如部分课程期末考试可以尝试开卷、半开卷等形式。

  4.加强电大系统课程主持教师、责任教师和专业教师的合作与交流,运用先进的网络视频会议手段开展有计划、有目标、重实效的各种教学研讨活动。建立若干教师教育教学实验基地,开展以教学过程的设计与实施、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以及实践教学的实施为重点的教学改革实验,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5.探索灵活多样的远程教师教育非学历培训模式。中央电大提供多种内容、多种形式的教师非学历教育培训计划和非学历培训课程目录,供电大系统和其他教师教育机构使用。课程培训可以在配送“教材包”的基础上,采取学员自学收看卫星电视辅导课、观看VCD/DVD光盘等多种形式。

  六、发挥系统优势,广泛开展合作

  根据教育部建立多元开放的教师教育新机制的要求,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在各级政府领导和“教师网联”的指导与协调下,积极开展与其他从事远程教师教育的师范大学和教师教育机构多种形式的合作。

  1.学历教育按照教育部“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要求,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按照试点工作协议,明确和落实各自的职责与分工,省级电大要建立相应的教师教育教学机构。中央电大(中国电视师范学院)负责开展非学历培训工作,省级电大指定或建立相应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非学历培训由中国电视师范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学员考核成绩计入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2.进一步发挥县级电大在教师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将教师教育教学点逐步延伸和覆盖到县级电大。县级电大学历教育以专科教育为主。经过中央电大组织专家严格评估审核批准,具备条件的县级电大可开办本科教师教育教学点;县级电大和有条件的乡镇,应设立教师学习点,主要为教师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县级电大应以多种形式送教下乡,对长期工作在边远山区、海岛、林区等一线的教师,提供课程资源、教学辅导和提供开展学习活动的场所与设施。

  3.各级电大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密切联系,大力合作,积极参与实施全国教师网联计划。中央电大在课程、专业建设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与普通高校特别是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合作;积极为“教师网联”提供远程教师教育公共课程资源,重点是适宜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在职学习的课程教学资源;利用中央电大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教师网联”的远程教师教育提供教学支持服务;同时重视同国(境)外教育机构的合作,积极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展教学合作。省级电大要积极参与区域性“教师网联”建设,加强与全国“教师网联”的沟通与协作,有效指导和帮助县级电大开展教师教育工作。县级电大要积极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县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领导下,与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县级教科研、电教等部门进行实质性的整合、联合和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共同组建“多功能、大服务”的区域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

  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质量

  1.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和“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要求,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电大系统教师教育队伍建设。省、地(市)和县级电大要配备相应的课程专职教师,并定期对教师进行岗位培训。

  2.严肃考风考纪,按照国家统一考试标准,把好考试关;各级电大要切实保证课程考核管理各环节的落实,做到有规定,有落实,有检查,杜绝各种形式舞弊、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学习者质量,使课程考核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重视县级电大的建设与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基层教学点、考点的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习支持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教学质量隐患。

  3.在推进教师教育办学过程中,各级电大要建立有效机制,加强对学员的入学资格审核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与指导,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办学效益。

  4.中央电大建立教师教育教学督导制度,针对远程教师教育的特点和实际开展专项教学检查和评估。通过社会监督、用人单位反馈、毕业生追踪调查等途径,保证质量管理反馈渠道的畅通;同时接受教育部及“教师网联”的相关评估。

  5.开展基于卫星电视远程教育条件下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研究,以科研促发展,以课题研究带动和提升电大远程教师教育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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